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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等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24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六条的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时,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为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

2016届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由各院系组织各基层团支部有序开展。

(一)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接”第一个空白栏填写内容为:2016年6月6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16年6月。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于6月6日(周一)——6月8日(周三),到校团委办公室(行政办公楼西配315)加盖公章。

(二)对于个别需要团组织单独办理关系转出介绍信的,请各团委、团总支在审核毕业生团员证、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入团志愿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后,将情况汇总,并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见附件),统一于6月6日下午14:00—17:00至校团委,加盖共青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公章。

二、团员证补办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团员需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2016届毕业生团员补办团员证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办理时须持院(系)团委、团总支开具的证明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工本费2元/本。补办团员证时间为6月6日(周一)——6月8日(周三),请各院系提前做好安排。

共青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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