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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02日  

各院系: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届毕业生评优、评先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2.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参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2016年修订)。

2.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参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试行)》(2016年修订)。

3.各院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生民主评议之后产生推荐人选,并交由院系领导进行审定。

4.经院系领导研究通过后,评选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

5.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报校主管领导审定。

6.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农业银行向学生银行卡进行直接划拨。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确保评优评先工作顺利完成。

2.评选前要向学生充分公布评选信息,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要同时公布本院系领导和学生处电话(86159182),方便学生反映情况。

3.评选名额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不得突破文件规定比例。

4.评选结果上报格式见学工系统下载专区 “奖学金名单(样张)”、“先进个人评选名单(样张)”、“奖学金发放表(样表)”。

5.对于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要求必须使用获奖人本人银行卡,不得出现卡号与获奖人不一致或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的情况。

6.评选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4日前报送学生处(评选结果电子版发至hncdxsc@163.com)。

联系人:张静(办公电话:8615918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处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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