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高考关系到千家万户特别是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共同营造良好的高考环境,是社会单位和个人的应尽责任。近年来,国家不断强化举措,坚决防范和惩戒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但仍有在校大学生以身试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创造公平考试环境,严肃我校校风校纪,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现就高考期间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学生警示教育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各院系要通过组织线上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给学生讲解关于考试作弊的法律条款(见附件1),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要求学生承诺不进行替考、组织作弊等违法行为,让广大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的严重法律后果。
二、掌握学生信息动态
高考期间(7月7日—7月9日),请各院系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落实学生信息日报,关注掌握每名学生行为动态,落实学生位置信息,确保学生高考期间无异常流动。各院系可在高考每场考试开始前15分钟左右,由辅导员组织对学生进行逐一排查认定,建议届时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发布特定内容,学生书写后,本人手持书写内容以拍照、视频等形式反馈至辅导员,院系汇总后进行研判,将有无异常情况(学生失联、照片模糊、非本人实时照片等)及时汇总上报,确保学生不在考试现场,避免出现替考等违法行为。发现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报学生处,值班电话86159182。
三、严格信息报送
请各院系安排专人负责,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7月7日—7月9日每日15:30-16:00,填写《7月×日××院系高考期间学生异常情况排查工作说明》(见附件2),由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系党委(总支)公章,拍照后发送至副书记工作群。
四、严肃追究处理
对涉及高考作弊的学生,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按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追究院系负责人责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