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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的通知
2020年11月25日 学工部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经研究,教育部兹定于2020年11月下旬起举办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本次培训由教育部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承办。现将我校培训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携手同心 护航有你

二、培训目的

进一步提高心理咨询教师、辅导员及高校相关人员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的实战能力,强化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对有抑郁症、家庭纠纷等问题的学生要重点关注,采取针对性强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干预办法,有效防范化解危机事件发生。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

培训由三个阶段组成:11月19日至11月27日为报名阶段;11

月28日至12月8日为学习阶段;12月9日至12月19日为总结阶段(详见附件1)。

四、参加人员

面向全省高校心理咨询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和学校相关人员(如研究生导师、保卫处干部等),实现全省高校全覆盖。

五、培训平台

培 训 依 托 国 家 教 育 行 政 学 院 高 校 辅 导 员 网 络 学 院

www.ausc.edu.cn)学习平台组织实施。

六、培训环节

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课程学习包括直播课程、录播课程以及经验交流(详见附件1)。

七、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通知辅导员认真参加此次网络培训,按安排时间参加录播、直播课程学习等,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宣传、总结等工作。

2.培训结束后,各院系要及时总结,报送培训组织、参训人数、体会反响等情况,同时遴选报送1篇参训学员撰写的优秀工作案例。

联系人:学生处联系人:张利杰

电 话:18503885320,电子邮箱:hncdxgb@163.com

附件:

1.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实施方案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学 生 工 作 部

2020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 1

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兹定于 2020年11月下旬组织召开线上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和交流。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安排

培训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分为报名、学习、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安排见下表: 

培训阶段

培训时间

工作内容

报名阶段

11月19日至

11月27日

1.发放培训通知,部署培训工作;

2.建立培训管理团队,进行训前指导;

3.报送各地培训实施方案和回执表。

学习阶段

11月28日至

12月8日

1.参训学员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参与主题研讨,撰写学习心得;

2.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加强统筹,做好培训指导,协助做好服务保障。

总结阶段

12月9日至

12月19日

1.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提交培训工作总结;

2.开展培训评估与总结。

二、培训平台使用

培训依托教育部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织实施。参训学员首先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学习平台(www.ausc.edu.cn)在线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登录参加学习。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可下载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 APP)随时登录学习。

三、培训内容

培训根据目标要求与培训主题,充分整合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医疗系统工作队伍资源,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培训,培训课程包括录播课程、直播课程以及经验交流,课程详见表 1、2、3。

表 1 直播课程列表

时间

主题

拟邀请主讲人

单位及职务

8:30—9:00

做好大学生安全的护航者

林崇德

教育部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教育部北

京师范大学教授

9:00—9:45

高校心理危机的预防

梁宝勇

天津师范大学教授

9:45—10:25

高校学生抑郁障碍的识别和应对

唐登华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教授

说明:直播暂定 11 月 29 日(周日)早上 8:30 开始,主题及主讲人或有调整, 请以平台通知为准。

表 2 录播课程列表

课程名称

拟邀请主讲人

单位及职务

高校危机干预工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李 焰

清华大学教授

大学生常见家庭冲突与危机干预

赵静波

南方医科大学教授

危机干预中一次单元心理咨询

陈秋燕

西南民族大学教授

大学生自杀高危人群的识别技术

唐海波

中南大学教授

说明:1.个别课程或稍有调整,请以平台最终发布课程为准; 2.课程主讲人职务为课程录制时的职务。

表 3 录播经验交流列表

课程名称

拟邀请主讲人

单位及职务

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平台经验交流

周宗奎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提升经验交流

乔志宏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说明:1.个别课程或稍有调整,请以平台最终发布课程为准; 2.课程主讲人职务为课程录制时的职务。

四、培训环节与要求

培训分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

1.课程学习:培训期间,要求参训学员认真收看所有直播课程,并完成不少于8学时(45分钟/学时)录播课程学习任务。

2.主题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可围绕“如何做好疫情期间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何提高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重点难点”等主题进行网络集中研讨。

3.心得撰写: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可结合学习所得与岗位工作实际,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理工作案例,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促进所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也为其他学员解决此类问题提供经验参考。优秀稿件可推送“学习强国”平台宣传展示。

五、培训考核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确定了以“基于任务”和“关注过程”为原则的考核方法,培训从过程性与获得感两个维度对学员进行考核,完成各项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所学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考核方式

考核标准

过程考核

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录播课程学习。

参与班级研讨不少于2次。

参与直播活动。

成果考核

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生心理育人工作案例,要求:思想性和实操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内容详实,如发现抄袭等情况不予结业。

六、培训总结与评估

培训结束后,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将收集整理各地培训总结和优秀工作案例,组织对培训工作和满意度进行评估,包括需求适配度、内容设计科学性、师资选配合理性、组织有序性等,进一步总结培训管理经验,为今后培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七、组织管理与保障

1.培训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统筹规划与指导,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培训方案的设计与具体实施工作。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地本校的培训工作,统一部署、细化要求,认真做好学员遴选和培训组织等工作。

2.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严格按要求编排班组,建议以高校为单位组建学习小组。在班组开展活动时,由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确定班级管理员,并要求高校确定学习小组负责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相关老师将牵头组建由省级联系人、班级管理员构成的团队工作 QQ群,协作进行组织管理与督学促学工作,具体职责将在平台公布。

3.为更好地做好培训服务支持工作,及时解决参训学员遇到的各类问题,学员除可以直接联系班级管理员外,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培训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1)直接拨打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8119908

服务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22:00;周末及节

假日照常值班。

(2)通过平台登录后的客服浮窗咨询学员服务老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通过平台登录后页面右侧的“平台操作咨询”窗口留言咨询。

附件2

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学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进入网站:在浏览器中输入“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www.ausc.edu.cn/

2.开始报名:在首页【培训项目】中选择“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点击项目图片进入专题页面—>点击【学员报名】,如首次使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的学员需要先进行注册,如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开始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查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报名成功,等待培训管理员审核报名信息;

3.登录学习:学员报名成功后,审核通过的学员再次登录时直接进入学习班级。学员在开始学习前,请仔细阅读本次培训的教学计划,按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具体网络学习操作指南可详见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首页【操作指南】;

4.学员服务:参训学员在网络报名或在线学习的过程中如遇到各类问题,可直接拨打学员服务电话4008119908,也可通过平台登录后的客服浮窗咨询或留言学员服务老师。

(二)培训管理员报名审核操作流程

1.进入网站:在浏览器中输入“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www.ausc.edu.cn/,在首页【培训项目】选择“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点击项目图片进入专题页面—>点击【管理员审核】,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开始报名审核;

特别说明:用户名和密码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相关老师统一发放。

2.报名审核:进入后台报名管理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信息管理】—>点击【班级管理】—>点击【报名管理】,点击【学员姓名】查看学员详细的报名信息,点击【审核】,【通过】或【拒绝】当前报名学员,也可进行批量审核,请管理员于11月19日前完成报名信息的审核工作;

3.信息导出:如需下载查阅报名整体情况,点击【导出报名名单】,直接导出excel格式的学员报名信息表;

4.督学促学: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指导并督促学员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相关老师将牵头组建由省级管理员和学校管理员构成的省内培训工作qq群,三方协作进行组织管理与督学促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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