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履行好辅导员岗位职责要求,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辅导员值班工作管理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
全体专职辅导员,含院(系)副书记、团委(总支)书记(副书记)、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值班由院系安排,做好值班记录。学生工作部全体人员参与本学期辅导员值班。
二、值班形式
按照分组循环值班方式,每天由一名副书记带领一组辅导员值班。
三、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17:00至次日9: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早9:00至次日9:00。
四、值班地点
带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辅导员在值班室。
五、值班职责
(一)认真走访宿舍。值班期间,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开展谈心谈话、处置突发事件、做好检查记录,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每组值班人员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可集中走访,也可分散走访宿舍。
(二)开展思想教育。值班期间,辅导员要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心理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进宿舍活动,做好重点关注群体学生的关怀帮扶工作。
(三)解决学生诉求。值班期间,辅导员要关注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倾听学生诉求,灵活化解学生各种矛盾,推进宿舍安全文明建设。
(四)及时反馈问题。值班期间,辅导员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反馈各种问题。发生突发事件时,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参与处置、第一时间报告情况,防止事态扩大化。
六、值班要求
(一)值班期间,辅导员要坚守岗位,保持电话畅通,填写上交纸质版宿舍检查记录表,不再进行网上钉钉打卡。
(二)值班期间,带班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当天值班工作,认真查看宿舍检查记录表、填写值班记录,将值班情况拍照发副书记工作群。不得出现代签、补签等情况。
(三)值班期间,辅导员应按时到带班副书记处签到。因个人原因需要调班、请假,请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调班、请假申请,经所在院系副书记签字同意后,一份交当天带班人员,一份交学工部思想教育科备存。
(五)未签到、未请假者,视为未参加值班。一次无故不值班者予以内部通报,两次及以上无故不值班者按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六)所有在岗辅导员原则上都要参与值班。因病假、孕产假、读博深造、外出培训、挂职锻炼等原因不能参与值班要履行相应手续。一季度及以上不参与辅导员值班者,原则上院系不得推荐参评当年的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
(七)辅导员值班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追究相应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