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近几年来,我校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宿舍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学生文明素养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学工部今年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文明宿舍创建为载体,做到六个结合即: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和安全稳定工作相结合;和学风建设相结合;和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和卫生健康工作相结合;和学生文明习惯养成相结合。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融入到创建工作当中去,营造一个“健康、整洁、和谐、安全”的宿舍氛围,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2015年6月
三、活动内容
1、清洁、美化室内:以彻底清扫各个年级学生宿舍为重点,做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卫生死角,无异味,卫生达标,宿舍设计特点鲜明,个性突出,品位高雅,视觉良好。
2、杜绝“乱丢、乱扔、乱泼”现象:通过文明宿舍创建教育、引导、提高学生文明意识,培养良好学习生活习惯。
3、做到“六个结合”,创建文明和谐校园。院(系)通过发掘在六个结合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各个年级先进宿舍集体予以表彰。重点挖掘在学风优良、民族团结、帮残助困等方面具有先进事迹的优秀宿舍予以宣传上报。
四、奖励种类
“文明宿舍”
“文明宿舍标兵”
“精神文明标兵宿舍”
“文明宿舍创建先进单位”
五、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5日):各单位通过宣传板、橱窗、网络、学生班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该项活动的精神和意义,营造氛围,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2、宿舍创建阶段(2014年11月16日-2014年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活动要求,积极组织,认真落实,结合实际,形成特色,形成亮点,设计出具有独特风格,展现出大学生良好精神面貌的宿舍。各单位还应按照六个结合要求,广泛挖掘在学风优良、帮残助困、民族团结等方面具有先进事迹的优秀宿舍予以宣传表彰,号召大学生们向其学习。
3、检查评选第一阶段(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5日):由学工部组织人员,按照有关标准(见附件),到各院(系)进行检查评比。初步确定“文明宿舍创建先进单位”、“文明宿舍”、“文明宿舍标兵”和“精神文明标兵宿舍”名单。
4、检查评选阶段第二阶段(2015年5月):对第一阶段初步确定的“文明宿舍创建先进单位”、“文明宿舍”、“文明宿舍标兵”和“精神文明标兵宿舍”进行复查。
5、表彰奖励阶段(2015年6月):学校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宿舍进行奖励,“文明宿舍”不突破本单位学生宿舍的10%,“文明宿舍标兵”不突破本单位学生宿舍数的2%,“精神文明标兵宿舍”不突破本单位学生宿舍数的1%。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2、精心组织。全员参与,明确分工,妥善安排,注重成效,推进文明和谐校园的建设。
3、避免铺张浪费。活动中要切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因地制宜,勤俭节约。
4、材料上报。各院(系)把工作总结、名单(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文明宿舍标兵”、“文明宿舍”表格和“文明宿舍标兵”宿舍照片(电子版,文件名按照“院系-宿舍楼-宿舍号”格式标注),“精神文明标兵宿舍”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及宿舍成员集体生活照片(电子版,文件名按照“院系-宿舍楼-宿舍号”格式标注)在2014年12月12日前报送学生处。
联系人:王韧 电话:86159182邮箱:hncdxsc@163.com
学 工 部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