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做好2015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5届毕业生的评优、评先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2、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参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河财政文[2011]93号)。
2、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参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河财政文[2011]94号)。
3、各院(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生中充分酝酿后,民主评选。
4、经院(系)领导研究后,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
5、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结果进行审核,并报校主管领导审定。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完成。
2、做到评选前充分酝酿,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评选名额不得突破规定比例。
3、评选结果上报格式见“评选名单(样张)”、“奖学金发放表(样表)”。可在学工部网站,美丽无声工作群共享下载。
4、评选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5日前报送学生处。
5、评选结果电子版发至hncdxsc@163.com。
联系人:王韧86159182
学 工 部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