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学生处安全、文明、卫生督查组组织部分学生干部,对郑东校区部分学生宿舍楼进行了安全检查。
在检查过程当中,发现部分院系的学生宿舍出现了违规电器、违禁物品、违规行为,现通报如下:
1.资源与环境学院
静苑3#340 热得快(拒交)
2.艺术系
怡苑3#1117 电热锅
怡苑3#1129 电热壶
怡苑3#1127 电热锅
3.刑事司法学院
怡苑2#306 电热壶
怡苑1#333 电热壶(遮挡,拒交)
4.民商经济法学院
怡苑2#120 电热壶
5.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怡苑2#218 电热壶
希望各院系把宿舍安全检查提升到省级文明单位创建需要和保证校园安全稳定的高度上来,切实加强对本院系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生宿舍的安全排查工作,形成自觉工作意识,保证学生工作平稳运行。
学 生 处
201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