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单位、各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工作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省高校落实“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要求,以担当、敬业、奉献、创新精神破解学生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我省高校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集体: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如职能处室、二级学院/书院等)、基层学生工作团体(如工作室、工作团队等)。
(二)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个人: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如学生事务相关行政人员、二级学院/书院党团组织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育人导师等)。
各相关单位最多推荐1个集体候选人、1名个人候选人,推荐对象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
二、宣传选树数量
2025年我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推荐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集体1个、个人1名,参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的评审、答辩、考察。
三、推荐条件
(一)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集体
1.政治信仰坚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集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成效显著。学生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服务到位、支持保障有力。学生工作队伍配备齐全,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奖励资助、就业创业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近三年,学生工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3.育人实效突出。高度重视育人工作,形成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育人活动,如学术讲座、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效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近三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良好,学风端正,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4.作风严谨务实。集体作风严谨、务实高效,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成员之间团结协作、互相支持,服务意识强,能够积极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得到学生和教职工的广泛认可。近三年,集体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集体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始终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于育人全过程,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热爱学生工作。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积极履行育人职责。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上取得较好效果,深受学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业务能力突出。参与推选时须从事高校学生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熟悉学生工作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具备较强地解决学生工作中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学生工作任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善于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奖励或荣誉。
4.师德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乐于奉献。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与同事团结友爱,协作配合良好。近三年,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和违规违纪行为。
5.其他条件。获得过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全国及全省最美高校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不再推荐。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四、选树评议安排
(一)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详实的校内推荐选拔方案,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数量,认真开展推荐工作,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突出工作实绩和特色。各单位于9月22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名表报送至思想教育科(行政办公楼213室,邮箱dwxsgzb@huel.edu.cn,电话86175605。)
(三)组织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我校推荐人选。下一阶段,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根据宣传选树条件制定评审办法,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等,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
附件:
1.《2025年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集体申报表》;
2.《2025年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个人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