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五届“大美学工”校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1.“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或校内组织机构为主体培育的学生工作品牌。
2.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育人成效突出。能够紧扣时代主题,立足学校实际,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创新,破解学生工作难题,参与学生受益明显,品牌推广成效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品牌积淀深厚。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新、高、实、深”,品牌优势明显,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政治立场坚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职业素养,满足“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甘于奉献,深受师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把做好学生工作作为职业追求,用真心对待学生,用真情感染学生,用心呵护学生成长,悉心培养学生成才,教育管理成效明显,指导学生成长成才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
4.业务能力突出。基本素质全面,理论水平过硬,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熟练,能够较好地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并在一定范围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管理服务学生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4月30日--5月8日)。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项学生工作品牌,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推荐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人选,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请于5月8日前将申报表发送至邮箱hncdxgb@163.com。
2.材料提交阶段(5月9日--5月16日)。已提交申报表的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积极准备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辅助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可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电子照片。
3.评审阶段(5月16日--5月21日)。学工部将根据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组织相关专专家综合考评各院系及相关单位的推荐项目及人选。
4.上报阶段(5月22日--5月31日)。经过专家评审和校领导审定,最终评选1项学生工作品牌和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人选参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五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要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释放学生工作活力,展示学生工作优良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中努力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王雪蓉
联系电话:86175605 18538937079
附件1: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
附件2: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