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工作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学生工作的信念之美、坚守之美、担当之美、拼搏之美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第六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培育的学生工作品牌(曾获得过“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优秀成果、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不再申报)。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提升育人质量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载体,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育人效果好。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高校特色,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和难点创新思路,参与学生受益明显,品牌推广成效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品牌积淀深。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应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引领学生发展、塑造学生品格、助力学生成长等方面品牌优势明显,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学生工作者(获得过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的不再申报)。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职业素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深受学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把做好学生工作作为事业追求,具有强烈
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勤勉
尽责,担当作为,悉心培养学生,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以学生工作的大美之情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大美之行。
4.业务能力突出。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理论水平过硬,专业
知识扎实,业务技能熟练。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解决学生工作中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强。
5.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 求和违规违纪行为。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最多推荐1项学生工作品牌、1名学生工作者参加评选。被推荐者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辅助证明材料,有条件的院系可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电子照片。各项材料经院系审核盖章后于7月12日前交至行政楼2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ncdxgb@163.com。
2.全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本次评选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生工作改革创新、选树学生工作优秀品牌的务实举措。要充分运用“三微一端”融媒体矩阵,大力宣传报道学生工作中的优秀典型,积极展示院系学生工作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开创我校学生工作的新局面。
联系人:张利杰
联系方式:0371-86175605
附件:1.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
2.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