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依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课程安排管理规定》,本流程仅适用于由辅导员、导师、办公室主任、院系院长审批的一周内请假。执行时须按照批假天数相关权限进行,审批权限不够的,应向相关领导汇报,由其进行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一周的,由院系和学生个人递交相关材料,向教务处进行申请。)
【说明:登录系统-日常事务-请假申请。申请时应注明请假天数、请假类型、请假起始和结束时间。在请假事由一栏,应详细注明请假的原因:1.申请病假应将病例、处方单据上传至附件存档;2.申请事假应注明事由、详细去向、以及共事人联系方式(如涉及出校,要求上述内容必须填写)、参与考试相关准考证照片等待查。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审查内容:1.该生提供的病例和处方单据、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照片是否真实,查看该生历史请假数据是否异常,请假出校学生的请假事由、详细去向、共事人联系方式是否填写。2.根据该生提供材料和陈述内容,审核该生请假天数是否合理、请假理由是否成立。】
【审批方式:1.如认定该生请假理由合理,请假天数适当,可点击通过该生请假审批。如认定其请假理由不合理,可点击不通过。并在相应的审核意见处填写意见(可设置常用意见,使用时直接点击即可)。2.如认为该生申请请假天数不合理,可将该生申请退回要求其重新填写天数。】
【说明:1.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后,可携带个人请假相关材料到院系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如需要,批假老师需进行材料再次查验。2.批假老师确认假条可以发出后,将假条进行打印(下载请假申请表),请学生本人和相关院系领导签字。3.学生将假条转交本班班长,待上课前向教师主动出示。4.学生如因紧急事件离校来不及进行现场确认的,在电话告知批假教师并征得其同意后,以上环节可由本寝室寝室长带办。请假信息必须在请假前进行登记,假条事后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