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史学习为主线,落实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指示,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广大学生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根据学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学工部面向全体辅导员开展“红色宣讲映初心”之党史故事宣讲活动。以下是她的宣讲内容。

宣讲人简介:张晓玲,会计学院兼职辅导员,曾获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中央纪律检查机构是何时建立的
大家好!
这里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举办的“红色宣讲映初心”之百名辅导员讲党史故事主题教育活动。我是党史故事宣讲人——会计学院辅导员张晓玲。
今天我讲的故事名字叫作《中央纪律检查机构是何时建立的》。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和纪律检查工作。中共一大确立党的建设各项重大原则,党的纪律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中共二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章,中共三大、四大修正后的党章,均设有“纪律”专章。
从中共五大开始,正式建立中央纪律检查机构。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举行的中共五大决定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选举中央监察委员会成员,标志着中央设立纪律检查机构的开端。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成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10名成员,都是忠诚党的事业的坚定分子。在空前激烈的革命斗争中,有7名成员英勇牺牲,没有一人叛变投敌。
随后,中共六届五中全会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专设“监察委员会”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决议。“文革”时期,中央监察委员会被撤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党在社会主义时期的历史转折,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为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并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委员。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一规定,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