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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困难学生工作的问答
2014年07月18日  

1、问:学校资助工作总原则是什么?

答:绝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2、问:学校有何资助体系?

答:学校目前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形式的资助工作体系。

3、问:学校资助工作有何具体措施?

答:学校资助工作的具体措施主要有:

a、奖励:学校目前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入学后可通过努力学习,获得等级、金额不同的奖学金。(详情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手册》查看)

b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村委会(街道居委会)证明、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或母)身份证复印件,到校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也可以凭以上证件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c、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入学后根据院系安排,结合自身家庭实际情况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待院系评议小组评议后可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按时发放国家助学金。

d、特殊困难补助:为帮助家庭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按一定的比例,对特困学生定期给予困难补助。对家庭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一次性给予1003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补助。

e、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该中心立足校园、辐射社会,多方位地为困难学生提供助学岗位。

f、绿色通道:为保证部分因经济困难而暂时无法按期交纳学费的新生正常入学,学校专门开辟的专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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