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应民商经济法学院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沈贵明教授在民商经济法学院209会议室作了题为“股东派生诉讼的法律属性及基本原则”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研究院院长徐强胜主持,民商经济法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及本科生聆听了此次报告。
报告中,沈贵明教授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就股东派生诉讼的法律属性、派生诉讼的原告、被告、前置程序、双重代表诉讼、派生诉讼和解、诉讼结果的归属等问题做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沈贵明教授由点及面、层层推进、梳理透彻、深入浅出,为广大师生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